【纪法医线】第十六期 丨酒后驾驶的后果有哪些?
发布时间: 2026.09.02
来源:汉源县中医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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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通过醉驾入刑和加大查处力度,驾驶人的“红线”意识和“底线”思维逐渐觉醒。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、放松警惕,甚至有个别人仍在“装睡”“叫不醒”,处于“宿醉”状态,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。医院工作人员因酒后驾驶被纪律处分乃至开除,其至被判处刑罚、吊销医师执照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酒若穿肠过,开车必出错!医院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,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,进一步筑牢思想堤坝,增强纪法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〉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… 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…
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〉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四条
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十四条、第四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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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医院纪法100问》


编辑:运营管理部 康羽琳
初审:夏雅梅
终审:唐 飞